學生請假
學生因故無法出席原定課堂時,依以下方式辦理補課。
實體補課
學生可使用補課券,將原課堂挪至同一位老師的其他課堂進行實體補課,惟須符合下列時間規定:
- 請假當日起算第 2 日(含)前,須與教室敲定補課時段。
- 請假當日起算第 6 日(含)前,須完成補課。
線上補課
當實體補課之補課券名額已滿,改以線上方式補課。由授課老師提供線上連結、課程題目、學習單與講義,協助學生於課後完成進度。
老師請假
授課老師因故請假時,當堂發給學生補課券。學生可持補課券於本季內,選擇同一位老師的其他課堂完成補課。
颱風假
遇颱風假時,課堂改為線上授課。
- 學生若於颱風假期間缺課,視同學生個人請假辦理。
- 缺課學生如需改以實體方式補課,須使用補課券。
不可抗力因素
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課堂無法如期進行時,教室發給學生補課券,學生可於本季內完成補課。
若學生於事件發生當日起算第 2 日(含)前未表達補課意願,將優先以退費方式處理。
補課券發放規則
補課券依繳費方式發放,規則如下:
| 繳費方案 | 發放條件 | 補課券張數 |
|---|---|---|
| 📦 套裝方案 | 每滿 4 節 | 🎟️ 發給補課券 1 張 |
| 🛠️ 客製化方案 | 每滿 4 節 | 🎟️ 發給補課券 1 張 |
| 🗓️ 季繳 · 季初前繳費 | 季初前繳費 | 🎟️ 發給補課券 3 張 |
| 🗓️ 季繳 · 季初第 1 至 7 日繳費 | 季初第 1 至 7 日繳費 | 🎟️ 發給補課券 2 張 |
| 🗓️ 季繳 · 季初第 8 日(含)後繳費 | 季初第 8 日(含)後繳費 | 🎟️ 發給補課券 1 張 |
家教的請假與補課方式與小班不同,請見下方「家教補課」段落。
家教補課
家教採預約制,請假與補課依下列方式辦理。
- 請假額度:每期(12 節)享 1 次請假額度。
- 超出額度:超過請假額度時,仍可補課但不退費,補課須配合老師時間;反之,若老師請假,亦配合學生時間。
- 時薪調整:依本期請假超出次數,下期每堂時薪加收 50 元 × 超出次數。日後一期全勤者可調降 50 元,並於持續全勤期間持續調降,至回復原價為止。
- 老師請假可折抵:老師若也有請假,可抵學生請假次數。例如小明本期請假 2 次、老師請假 1 次,折抵 1 次後,小明本期請假算作 1 次,未超出請假額度。
為什麼這樣設計? 本制度是為了平衡老師的工作權益與學生的受教權益。學生準時出席,能維持穩定的學習進度與習慣;家教老師準時授課,也應獲得相應的收入。反之,學生沒進度、老師沒收入,將是雙輸的局面。因此我們以「請假額度+時薪連動」的方式,鼓勵師生雙方都珍惜每一堂課,共同維持穩定而互信的教學關係。